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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新农合变“事后补”为“医前帮”

2008-5-4 16:47:56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济宁讯  为切实解决参合农民住院不方便、不及时问题,济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一券、一卡、一图、一表”管理新举措,使参合农民原来只有在就医后才能报销补偿的“事后补”转变为“医前帮”,提高了群众对新农合工作的满意度。
   
    “一券”即对常见病、多发病的26个限价病种住院费用实行 “限价病种住院费用预付代用券”制度,参合农民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责任(首诊)医师确诊为属于26个限价病种范围且需住院治疗的,由责任(首诊)医师填写“限价病种住院费用预付代用券”,参合农民持“限价病种住院费用预付代用券”,到住院处及时办理住院手续,“限价病种住院费用预付代用券”额度按照限价病种定额补助标准的80%抵交住院预交费用,待参合农民出院结算费用时,再报销剩余20%补偿款。这样,确保了经济困难和患慢性病因临时交不起住院押金延误住院的参合农民能够得到了及时治疗。

    “一卡”即参合农民就医和费用报销服务明白卡,使参合农民能够了解到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补偿比例,让参合农民明白在不同层级医院看病,其报销比例和自己负担的医疗费用也不同,从而实现“小病在村、常见病在乡、大病到县、疑难病到三级医院”的合理就医流向,提高了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

    “一图”即: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服务指南图,使参合农民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能够清楚就医、报销补偿流程及需要携带的有关证件,方便参合农民。

    “一表”即新农合跟踪服务满意度调查表,通过参合农民反馈的情况,能够及时了解参合农民对报销补偿比例、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及基金报销使用满意、不满意等方面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责任编辑:孟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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