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盟济宁市委结对救助贫困孤儿 (04-18)
- 迅速发展的天泓工业园 (04-18)
- 济宁市十三中成立了校园记者团 (04-18)
- 知礼仪、迎奥运 (04-18)
- 济宁:假冒“领导亲戚”狂骗14万 (04-18)
- 济宁医学院本科教学接受教育部评估 (04-17)
- 济宁市南苑中心小学多举措推进素质教育 (04-17)
- 济宁九中多举措,积极为创城添光彩 (04-17)
- 鲁抗医药获2007年度济宁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先进集体称号 (04-17)
- 济宁市市中区教育系统积极倡导“无烟”办公室 (04-17)
启用信用评价 倡导守法便利
山东新闻网济宁讯(通讯员 夏贵民 陈维) 近日,笔者从济宁海关了解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出台,并于2008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济宁海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分类管理就是海关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根据企业诚信记录采取差别管理措施,倡导守法便利。与原制度相比,新《办法》的变化首先是增加了企业类别,在原有的4个管理类别的基础上新增了AA类管理类别。AA类和A类企业适用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B类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C类和D类企业适用严密监管措施。第二个显著变化是,该办法扩大了企业分类管理的适用范围,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基础上,增加了报关企业。新办法按照“统一、规范、配套”原则,制定了通用的《企业分类管理措施目录》,对全国海关实施的不同通关便利措施予以整合,统一和规范海关执法。
由于对不同类别的企业,海关将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因此,《办法》实施后,将对济宁市的进出口企业、报关企业以及加工贸易生产企业等产生深远的影响。据了解,对A类企业,海关将实施“属地报关、口岸验放”等一系列通关便利措施。新《办法》调整了申请A类企业的“硬指标”,将上年进出口总额从100万美元下调为50万美元。我市符合A类企业申报资格的进出口企业将大大增加。因此专家建议,如果企业已经满足晋级的基本标准,请及时向海关提出申请,以便尽早享受到相应的便捷通关措施。
责任编辑:韩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