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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 年重要工作事项责任分工意见的通知

2008-2-27 16:14:19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济宁市人民政府文件

济政发〔2008〕2 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08 年重要工作事项责任分工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把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现将《2008年重要工作事项责任分工意见》印发给你们,望根据承办要求,逐项分解细化,层层明确责任,以科学、精细、务实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务求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济宁市人民政府
二ΟΟ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2008 年重要工作事项责任分工意见


一、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1. 重视粮食安全,在抓好国家大型商品粮优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的同时,切实稳定优质专用粮播种面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牵头领导:韩军,承办单位:市农业局、农办、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粮食局、水利局、科技局、农机局)

2.依托主打品种深度调整农业结构,加快形成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的特色产业带和聚集区。全年高价值经济作物扩大到450万亩,畜牧业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苗木、花卉及经济林面积新增18万亩,生态、高效、品牌渔业发展到49.5万亩。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牵头领导:韩军,承办单位:市农办、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渔业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水利局、农机局)

3.集中专项资金支持骨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通过招商引资吸引更多工商企业和社会资本进入产业化经营领域,贴紧种养基地大上精深加工项目,新增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0家。(牵头领导:韩军,承办单位:市农办、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渔业局、民营委、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外经贸局、招商局、粮食局)

4.发展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500 家。(牵头领导:韩军,承办单位:市农业局、民政局、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水利局、畜牧局、林业局、渔业局、发改委)

5.规划建设150 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进一步修订完善不同产品与品种的质量安全标准。推广普及标准化生产实用技术,严格农业投入品施用监管,突出抓好市级农牧渔三大产品检测中心建设。年内力争再有100 个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获得省级以上认证。支持帮助各类示范区与大中城市专业市场、连锁超市建立紧密的营销关系,打响“孔孟之乡”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牵头领导:韩军,承办单位:市农业局、农办、林业局、畜牧局、渔业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科技局、质监局、工商局、水利局、发改委)

6.今冬明春展开1.49万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加紧实施治淮东调南下、南水北调东线济宁段、泗河治理等重大水利工程;以滩区、湖区涝洼地为重点抓好中低产田改造,深入推进山区开发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改造提升农村水网建设水平,年内重点维修加固中小型水库61座,整治乡村河道8条,维修改造排灌站100座,农村自来水管网升级改造600
个村63万人。(牵头领导:韩军,承办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农办、农业局、财政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

7.落实直接补贴,扶持农民购置先进适用的大型农机具。完善落实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政策、技术服务和推广项目,从根本上解决焚烧秸秆问题,新增秸秆还田面积24万亩。(牵头领导:韩军,承办单位:市农机局、农业局、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农办、财政局、畜牧局)

8.充实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支持济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争创国家级示范园区。(牵头领导:陈颖,承办单位:市科技局,协办单位:市农业局、外经贸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9.新建改造乡村公路10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桥梁80座。不断拓展城乡公交覆盖范围,力争完成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牵头领导:周洪,承办单位:市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建委、国资委、公路局、公安局、财政局)

10.推进300个行政村、3万农户实施“一池三改”,新建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池50处,建设“一池三改”服务网点100处。(牵头领导:韩军,承办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农办、财政局、卫生局、环保局、建委、畜牧局)

11.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改建,新建19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改建1788个村卫生室,保证半数以上的村卫生室达到国家标准。(牵头领导:陈颖,承办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12.努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维修改造学校危房5万平方米,完成500所学校教学仪器更新配备、200所学校图书更新配备。(牵头领导:侯端敏,承办单位:市教育局,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13. 加快县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改造步伐。争取60%的行政村通有线电视。(牵头领导:侯端敏,承办单位:市广电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14.年内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10万人,确保每个“零转移农户”至少1人转移就业。(牵头领导:侯端敏,承办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农办、农业局、外经贸局、经贸委、民营委、建委、信息产业局)

15.编制完成覆盖全市的新一轮镇村建设规划,指导帮助22个中心镇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合理布局产业项目,搞好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凸现特色优势,增强吸纳集聚功能。面向广大农户积极推介、无偿提供小康住宅设计样图,支持城市近郊村居、压煤搬迁村庄和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先期建设新型村民居住区,尽快形成一批产业园区化、乡村城镇化、住宅社区化的新农村建设样板。(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建委、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农口各部门)

16.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启动“扩权强镇”改革试点,推进新型乡镇建设。(牵头领导:韩军,承办单位:市农办、农业局、人事局<编办>、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二、全面提升优化产业结构

17.拉长煤化工产业链条。修订完善煤化工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并用好国家资源型城市转型的优惠政策,支持兖矿集团、济矿集团以产权为纽带整合资源做大做强。促使国际焦化、国宏化工等优势企业向产业链高端攀升,大力发展低污染、高附加值精细化工和清洁能源产品。加紧建设卡博特碳黑、恒立化工等煤炭精深加工项目。(牵头领导:周洪,承办单位:市经贸委、国资委、发改委、相关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煤炭工业局、环保局、民营委、生化办、科技局)

18.打造济宁装备制造业高地。以实施小松工业园、山推科技园、吉利汽车零部件、重汽商用车二期、倍耐力轮胎和固特异输送带、伊顿液压马达、联诚三期、中集东岳专用车等项目为牵动,扩大10 大类终端整机产品规模,带起一批配套协作企业,促使工程机械、重型和专用汽车、内河船舶等主导产业基地和聚集区加速崛起。(牵头领导:周洪,承办单位:市经贸委、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相关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发改委、信息产业局、航运局、环保局、外经贸局、科技局、民营委)

19.加紧实施纺织服装、医药食品、造纸建材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广应用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先进实用技术,集中实施1000 个技改项目,力争全年技改投入占工业投资的比重提高到65%以上,2-3年内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完成改造。(牵头领导:周洪,承办单位:市经贸委、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轻纺办、发改委、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建委、信息产业局、民营委)

20.继续实施“优势工业产品膨胀计划”,扩充“梯次强企方阵”。全市新增规模以上企业500 家以上,新增利税超千万元企业40 家以上,争取太阳、如意、银河三大企业集团销售收入率先突破100 亿元。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力争增长30%。(牵头领导:周洪,承办单位: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外经贸局、民营委、信息产业局、轻纺办、生化办)

21.扶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加速成长。突出抓好光纤光缆、高精密电阻器、谷氨酰胺、基因工程药物、生态纤维、变频调速器等一批骨干产品系列开发和规模扩张,集中扶持新风光电子、正和电子等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优势企业快速膨胀,壮大高新技术先导示范企业群体。加紧建设中钢多晶硅、三元锂电池等一批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大项目,一步到位做成高新技术龙头企业。办好济宁软件园。争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占比超过15%,高新技术企业新增60 家以上,高新技术产值比重提高3 个百分点。(牵头领导:陈颖,承办单位:市科技局、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发改委、民营委、信息产业局、生化办、环保局、外经贸局)

22.探索建立新型旅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度整合开发人文、河湖、生态资源,突出抓好汶上宝相寺二期、曲阜尼山、微山南阳古镇、泗水西侯幽谷、梁山水浒影视基地和北湖度假区等重点项目。着眼文化旅游有机融合,策划推出更多参与性强的文化娱乐项目和高水平旅游演艺活动。培植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建成济宁(曲阜)游客服务中心。积极推行市内旅游景区“一卡通”。(牵头领导:侯端敏,承办单位: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规划局、文化局、文物局、建委)

23.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商贸服务业,大力发展连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吸引国内外知名商家进驻建设大型超市和高档酒店。鼓励城市商贸企业向农村延伸拓展经营网络,加快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牵头领导:陈颖,承办单位:市经贸委、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服务业办公室、民政局、招商局、外经贸局、旅游局、工商局)

24.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装备设施和执法能力建设,严把生产、加工、销售等相关环节,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食品药品。强化农村药品供应网络体系建设,使药品供应网点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在每个乡镇(街道)均确定一个失效药品回收点,实行集中回收,统一销毁。(牵头领导:陈颖,承办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工商局、物价局、卫生局、质监局)

25.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以实施运河整体开发合资项目为突破口,先期建设两大现代化港口及仓储服务区,同步推进航道改造升级和船舶更新换代,扩大运河物流综合带动效应。依托交通枢纽、通关口岸和空港优势兴建大型物流中心。集中扶持一批骨干物流企业集团,创办一批第三方物流项目。(牵头领导:崔洪刚、周洪,承办单位:市服务业办公室、航运局、相关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经贸委、交通局、民航局、济宁海关)

26.创新发展金融服务业。大力培育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年内争取新引进1-2家金融企业。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办好银企合作促进会,引导各商业银行优化信贷投向,努力提高存贷比。加强金融监管,健全担保体系,扶持发展风险投资。支持更多保险机构丰富品种、拓展市场,进一步扩大农业政策保险试点范围。(牵头领导:王次忠,承办单位:济宁银监分局、市人民银行、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各商业银行、市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农业局、民营委、外经贸局、招商局)

27.规范发展房地产业。进一步开放房地产市场,运用多种手段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大力扶持培育重点建安企业集团,放手引进实力强、信誉好的市外大公司参与房地产开发。提升建筑设计品位档次,建设高水准的监理机构与队伍。培育完善房地产交易市场,提高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度。(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建委、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外经贸局、招商局)

28.积极发展商务服务业。重点发展律师、公证、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及咨询服务业,不断完善证券、信息、人才、劳动力等市场中介服务业,大力推广代理、代办、经纪、拍卖、担保服务业,逐步形成种类齐全、运作规范的商务服务体系。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年内全市服务业投资增幅高出固定资产投资增幅5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提高1-2 个百分点。(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服务业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科技局、人事局、信息产业局、劳动保障局、经贸委、建委)

29.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产学研结合,加快构建技术创新体系、知识创新体系和创新服务体系。引导企业足额提取研发经费,创建各类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年内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到45家,再建成1-2 家国家级技术中心。支持重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100 家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重点扶持8个重大科技专项和一批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注重利用驻济科技资源加快新技术、新成果就地转化。落实“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各项措施。全年取得重要科技成果160 项,专利申请量增长20%。(牵头领导:陈颖,承办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经贸委、民营委、信息产业局、轻纺办、生化办)

30.完善鲁南质检中心服务功能,高标准建设国家煤及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年内争创5 个以上省级、国家级名牌产品。(牵头领导:陈颖,承办单位:市质监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工商局、煤炭工业局、民营委、信息产业局、生化办、轻纺办、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31.提升中国专利高新技术产品博览会开放度和成果交易量,增强“院士济宁行”活动实效。办好技术市场和市县生产力促进中心。(牵头领导:陈颖,承办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局、经贸委、外经贸局、招商局)

32.有计划地培养各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面向海内外优先选聘急需高层次人才、领军型企业创新人才。继续实施“百名博士引进工程”。做好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重奖贡献突出的科技功臣。(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人事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劳动保障局、
经贸委、外经贸局)

33.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骨干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产权机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努力完成市属困难工业企业改制脱困任务。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培植储备后续上市资源,力争再有1-2家企业成功上市。县市区要借鉴市里做法,抓好县属企业的改制脱困。(牵头领导:周洪,承办单位:市经贸委、发改委、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信息产业局、轻纺办、生化办)

34.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和财务总监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深化非资源型竞争领域国有企业市场取向改革。(牵头领导:周洪,承办单位:市国资委,协办单位:市经贸委、发改委、财政局、建委、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35.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扎实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人事局<编办>、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36.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配套完善投融资体制和运营机制。全面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加强对增值税转型、资源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燃油税等方面改革政策的研究。深化部门预算、“两集中”等项目改革。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8%,力争增长20%。(牵头领导:张振川,承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

37.完善招投标工作监督机制,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平台。(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招投标监管办公室、建委、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38.深入落实“促强扶弱”政策措施,重点支持经济薄弱县加快赶超。(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发改委,协办单位:市经贸委、外经贸局、财政局、民营委、招商局、统计局)

39.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鼓励民营大户走好集团型、科技型、外向型扩张发展之路。(牵头领导:周洪,承办单位:市民营委、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外经贸局、财政局、工商局、招商局、科技局)

三、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40.创新招商方式,突出抓好企业招商、节会招商、产业链招商,精心策划组织大型招商活动,扩大日韩、欧美、港台及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地区招商成果。引进市外国内资金和直接利用外资均增长20%。(牵头领导:王次忠,承办单位:市外经贸局、招商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国资委、民营委、济宁海关、济宁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外办、台办)

41.增加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短缺资源进口。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建立生产基地、资源基地和营销网络。外贸进出口和出口均增长15%。(牵头领导:王次忠,承办单位:市外经贸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济宁海关、济宁检验检疫局、市招商局、经贸委、民营委、农业局、畜牧局、劳动保障局、信息产业局、科技局、外汇管理局、外办、台办)

42.坚持招商引资与对外贸易一起抓,配合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联手推进“大通关”建设。(牵头领导:王次忠,承办单位:市外经贸局、济宁海关、济宁检验检疫局,协办单位:市招商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43.统筹省级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和产业项目引进,实施整体推介招商,增加项目进区密度。制定政策导向明确、利益分配合理的办法措施,引导部门、乡镇和企业招商项目聚集园区。年内省级园区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提高到25%。(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发改委、相关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外经贸局、经贸委、招商局、国土资源局)

44.济宁高新区要着力引进技术领先、集中度高、规模效益突出的制造业大项目,争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机构、营销心入驻。(牵头领导:王次忠,承办单位: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外经贸局、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招商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45.深化城市公用事业领域招商引资,推动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对外合作经营。(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建委、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外经贸局、招商局、国资委)

46.深入落实创新发展环境“二十条”,组织开展软环境建设集中督查活动。继续实行领导分级包保重点项目制度,严厉打击阻挠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监察局、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外经贸局、公安局、经贸委、国资委、民营委)

47.加紧规划建设外商集中居住区,切实改善外来投资者工作生活环境。(牵头领导:王次忠,承办单位: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外经贸局、建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

四、着力建设生态文明

48.指导督促6个重点行业和100家重点企业分解落实控制目标,集中推广50项新技术新成果,按既定标准和时限抓好重点废水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完成3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培育3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4家示范园区。认真执行新上项目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控高耗能项目,严禁重污染项目,坚决防止产业转移中的污染转移。对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小火电、小水泥、小化工、小造纸、小炼焦、小钢铁等“几小”企业和生产线,进行拉网式排查,列出单子,明确时限,限期淘汰。全面实施燃煤锅炉改造、余热利用等重点节能工程。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继续整治大气污染和异味污染。万元GDP能耗降低4.7%,二氧化硫和COD排放量分别减少2%、3%。(牵头领导:周洪,承办单位:市环保局、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发改委、民营委、煤炭工业局、信息产业局、科技局、建委、生化办、轻纺办、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49.加紧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确保全天候正常运转,出水水质达标。(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建委、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经贸委)

50.强化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管理,新增南四湖人工湿地2.5 万亩。年内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6%。(牵头领导:韩军,承办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水利局、环保局)

51.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排污收费标准。严格节能减排监管执法,把主要约束指标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节能计量监察和能源审计,推行用能定额管理,强化超标准用能惩戒措施。认真执行节能减排责任目标考核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度。保障环保在线监测网络24 小时稳定运行,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牵头领导:周洪,承办单位:市环保局、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民营委、发改委、人事局、物价局)

52.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足额征收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完成1 万亩采煤塌陷地治理任务。筛选重点项目积极向上提报,争取专项用地指标。(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煤炭工业局、农业局、渔业局、林业局)

五、加大城市建设力度

53.进一步放开规划设计市场,及早完成一批修建性详细规划,超前编制重点区域控制性规划。强化规划执法刚性,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规划局,协办单位:市建委、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54.对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逐一明确责任,提出时限要求,组建专门班子,全力靠上推进。依法规范工程招投标,运用市场机制提高拆迁效率、降低拆迁成本。加紧兴建太白楼路东西两座跨河大桥。抓好北湖中路南延改造、济安桥路南延、环城西路贯通等一批路网工程。全面展开西南片区、北湖度假区和城北片区整体开发,力促城南、济北两个新区形成建设规模。新开工1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尽早完成人民公园、百花公园升级改造和全民健身广场等项目。同步推进引水进城和古运河南段、西段综合整治开发及洸府河北段绿化美化工程。全年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保证城区15.6 万户居民用上清洁安全的天然气。 (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建委、水利局、体育局、市中区政府、任城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综合执法局、发改委、林业局)

55.启动建设济徐高速济宁段。规划建设滨湖路二期工程。(牵头领导:周洪,承办单位:市交通局、公路局,协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56.加快建设市文体中心、金融大厦、创新大厦等一批重点工程,确保济宁机场、曲阜孔子文化会展中心、圣都国际会议中心于国际孔子文化节前投入使用。(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体育局、人民银行、科技局、发改委、接待处、民航局、曲阜市政府,协办单位:市规划局、建委、综合执法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公安局、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57.高起点抓好县城和小城镇建设。支持兖州、曲阜、邹城和嘉祥按照都市区一体化布局,加速与中心城区的对接融合。引导其他各县加大旧城改造力度,配套完善基础设施,统筹抓好居民住宅与商贸流通、休闲娱乐、绿化美化及公共服务等项目开发建设。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三二一”示范工程,明确县乡村三个
层次的年度工作目标。(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建委、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农办)

58.强化行政综合执法,坚决查禁影响城市秩序容貌的违法违规行为。增强街道社区自我管理服务功能,探索推行重点区域和部位保洁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全面清除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及背街小巷的“脏乱差”死角。(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建委、民政局)

59.严格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注重依靠基础设施先期配套和周边环境改善实现土地增值。(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规划局、建委、财政局)

六、繁荣发展先进文化

60. 全力推进中华文化标志城规划建设。按照国家、省部署要求,抽调精干人员充实专门班子,在省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分线展开相关工作。配合搞好项目规划创意征集、科学论证和总体规划方案的制定,积极抓好九龙山区生态保护、文物修复及环境综合整治等项工作,先期启动实施一批孔子文化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精心搞好活动策划与宣传推介,多渠道融通建设资金。建立中华文化标志城与文化、旅游业发展及都市区建设的良性互动机制,增强工程项目的辐射带动效应。(牵头领导:侯端敏,承办单位:市标志城规划办,协办单位:市文化局、旅游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文物局、曲阜市政府、邹城市政府)

61. 创造文化产业发展新优势。从整合文化资源入手,规划建设儒家文化、佛教文化、水浒文化三大文化产业聚集区和运河(微山湖)文化产业带,创建省级、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吸引市内外各类资本、高层次人才和知名文化企业兴办文化产业项目,推动娱乐、会展、动漫、广告、体育及影视制作等新兴产业加速成长。完成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任务,组建演艺、报业、出版、广播电视等新型文化企业集团。举全力办好国际孔子文化节、首届世界儒学大会和省第二届文博会。(牵头领导:侯端敏,承办单位:市文化局、节会办、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发改委、人事局<编办>、旅游局、外经贸局、体育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文物局、工商局)

62.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县市区配套建设图书馆、博物馆和群众文化馆,有计划地实施社区、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和村居文化大院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工程。新建更多群众体育设施,为120个行政村建设农民健身活动场地,组织好奥运圣火传递活动。扎实开展科技、教育、文化“三下乡”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网络文化建设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牵头领导:侯端敏,承办单位:市文化局、体育局、科技局、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广播电视局、公安局、文物局、工商局)

63.提高“文明济宁”建设水平。深化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系列创建活动。扎实推进“诚信济宁”建设。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形成互爱互助、平等和谐的良好人际关系。(牵头领导:侯端敏,承办单位:市文明办、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64.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牵头领导:侯端敏,承办单位:市文物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65.加强国防教育、人民防空(民防)和民兵预备役建设,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巩固提高双拥共建成果。(牵头领导:崔洪刚、侯端敏,承办单位:市双拥办、人防办、民政局、人事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直各部门)

66.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持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牵头领导:陈颖,承办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直各部门)

七、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67.推进“双高普九”,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创建省级规范化中小学50 所,高中阶段升学率提高到85%以上。鼓励县市区创办职教中心。加快建设山东省贸易职工大学新校区。扩大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规模。整合迁建济宁市技术学院。支持济宁学院完善装备设施、提高办学水平。健全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现县域范围教师工资统一标准发放。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提高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完善困难家庭学生救助制度,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失学。(牵头领导:侯端敏,承办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

68.努力扩大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8.5 万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8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注重引进建设就业容量大的产业项目,发挥好中小企业特别是第三产业吸纳就业的作用。(牵头领导:侯端敏,承办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经贸委、民营委、外经贸局、招商局、信息产业局、轻纺办、生化办、服务业办公室)

69.完善就业援助机制和创业帮扶机制,鼓励扶持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及进城务工人员等不同群体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 确保每户至少一人实现稳定就业。 (牵头领导:侯端敏,承办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经贸委、建委、民政局、交通局、财政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人事局、工商局、人民银行)

70.认真落实《劳动合同法》,适时提高、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坚决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落实鼓励置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中的比重。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牵头领导:侯端敏,承办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经贸委、财政局、人事局、建委)

71. 进一步扩大养老、失业等基本保险覆盖面。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先期将93.76万城镇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牵头领导:侯端敏,承办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经贸委、国资委、民营委、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

72.年内把参加新农合农民的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60 元。推进和完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救助机制,管好用好救助基金。合理配置城市卫生资源,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80%以上。以大型公立医院为依托,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制度。(牵头领导:侯端敏、陈颖,承办单位:市卫生局、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73.强化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建立保障标准随居民收入和物价水平相应增长机制。切实兑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实施慈心送暖救助工程,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0000 户;为50个敬老院配备锅炉和供热设施,确保80%以上敬老院实现集中供暖;开工建设济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年内完成一期工程1.9 万平方米。为10000 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资助1500 户农村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改建住房,为1000 名贫困肢体残疾人免费配发轮椅,为1000 名14 岁以下贫困聋哑儿童免费配发助听器。(牵头领导:侯端敏,承办单位:市民政局、残联、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农业局)

74.建立合理的住房供给体系,扩大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商品住宅供应量,严格控制房价过快增长。县市区全面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济宁城区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 万平方米,竣工6万平方米;解决1000 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补贴;在农村全面消除土坯房。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建委、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财政局、物价局、综合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75.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抓好重点部位和治安后进地区的集中整治,依法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深入开展同邪教组织的斗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创新鲁苏边界保障和谐稳定长效机制。(牵头领导:韩军,承办单位:市公安局、国家安全局、民宗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直各部门)

76.优化群众工作平台服务功能,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坚持领导定期接访制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推进
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为贫弱群体办理1500件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达80%。(牵头领导:韩军,承办单位:市信访局、司法局、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

77.完善社会应急管理体制,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直各部门)

78.加强物价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物价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工商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79.提高气象、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牵头领导:陈颖、韩军,承办单位:市气象局、地震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

80.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毫不放松地抓好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牵头领导:周洪,承办单位:市安监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直各部门)

八、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81.对重点任务目标层层分解,逐一落实执行责任,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人事局、监察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82.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摆脱繁琐事务,不搞没有实际意义的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带头深入一线、靠前指挥,重点工作事项牵头主抓、亲历亲为,注重到条件差、困难多、工作进展慢、群众不满意的地方解决问题、寻求突破。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建立绩效评估制度,查处纠正“三乱”行为,支持保护各类企业和投资主体在济宁放心、放胆地兴业发展。(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监察局、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83.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责,主动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84.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办好“12345”市长公开电话。(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新闻办,协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85.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建设,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责权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创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管理机制,强化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确保公正、文明执法。(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法制办、监察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86.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源头治腐各项制度规章。深入治理商业贿赂。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查办案件。(牵头领导:崔洪刚,承办单位:市监察局、审计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主题词:综合责任分工意见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济宁军分区。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 年1 月24 日印发

责任编辑: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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