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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城镇:“五不准”、“八不让”再提机关效能

2008-2-22 9:30:27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济宁讯(记者 刘守善  通讯员  董海亮) 为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增强服务理念,邹城市香城镇在机关干部中开展了“五不准”、“八不让”行风评比活动,以作风转变促机关效能的提高。

“五不准” 即不准利用公车办私事;不准参加企业事业单位的开业、庆典、剪彩等活动;不准到企事业单位报销私人电话费、手机费;不准索要群众的土特产品;工作人员下基层不准在基层就餐。 “八不让” 即 不让布置的工作在我手中延误;不让办理的文件在我手里积压;不让传递的信息在我手中中断;不让 不良的作风 在我这里出现;不让禁止的行为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办事的群众在此受到冷遇;不让发展的环境在此受到损害;不让机关的形象在此受到影响 。 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 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形象。

责任编辑: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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