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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民购三类家电 财政补贴13%

2008-1-3 10:57:21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济宁讯   记者2007年12月28日从山东省财政厅、省经贸委获悉,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及其价格已经公布,其中单价最低彩电599元、电冰箱(含冷柜)950元、手机3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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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商务部、财政部决定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个省开展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试点工作,对农民购买彩电、电冰箱(含冷柜)、手机三类产品,按销售价格的
13%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时间为2008年元旦前后至2008年5月31日。这次补贴对象为具有农业户口的所有人员,但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凡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人在承担家电下乡销售业务的销售网点购买规定数量和规定补贴家电价格标准的补贴类产品,均可享受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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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经贸委的信息显示,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青岛海尔销售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为我省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中标流通企业,承担我省家电下乡销售任务。此次下乡销售的家电产品涉及15家家电企业的197个型号,根据型号不同,彩电单价为599元至1499元,电冰箱为1280元至1999元,冷柜为950元至1950元,手机为329元至9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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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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